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过双节,我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申“九个严禁”纪律要求,提前打好节日“预防针”,严防不正之风在“双节”期间反弹。
县纪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强化“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紧盯重要节点,重申九个严禁:严禁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吃喝,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严禁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严禁公款买送月饼、购物卡、代金券、有价证券等。
从9月10日开始,县纪委联合县政府督查室在全县范围开展明查暗访,加强对辖内超市、酒店、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通过手机移动平台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节过双节的温馨提醒短信,在县纪委网站、手机平台、微信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在县电视台开设专栏,对顶风违纪问题进行点名道姓曝光。同时,我县坚持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