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式“微腐败”的蔓延势头,泾阳县纪委从国家惠农政策、农村低保、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着手,坚持对微腐败“零容忍”,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解决反腐败“最后一公里”问题。
强化廉政教育,为“微权力”筑“堤坝”。为了进一步增强村干部廉政意识。县纪委先后多次深入全县13个镇(办)举办新《准则》《条例》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强化基层干部的纪律意识。举办“村财镇管”业务知识培训会,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身边干部。定期组织基层干部集中观看廉政影片、参观安吴青训班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并举办廉政书画展、组织廉政文化下基层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促使村干部更加自觉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拓宽监督渠道,为“微权力”装“天眼”。县纪委完善信访举报制度,除信访室直接接待群众来访,还通过“泾渭分明”网站和手机信息发布平台设置信访举报专栏、开通12388信访专线、“泾阳县纪委监察局”微信公众平台和微博,利用新媒体,搭建起民意诉求的畅通渠道,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建立健全了信访、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监督体系。切实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和民情民意中心户的作用,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会工作进行监督,民情民意中心户对群众掌握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定期搜集上报。健全干部监督制度,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中聘请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100名,对村干部日常工作进行义务监督,不断探索完善适时纠错和处理的工作机制。
健全监督机制,为“微权力”建“牢笼”。建立完善村级各项工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农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纪律规定》,严格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财政、监察、民政、审计、农业等相关涉农部门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全面推行“村财镇管”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有效避免了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权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现象的发生。全面推行“四议四公开”工作法,有效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项目建设等重大事情,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公开,有效防止基层公开“避重就轻”。
加大惩处力度,为“微腐败”判“死刑”。2015年以来,县纪委更是将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惩治腐败的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2015年先后查处高庄镇山西庄村原支书朱文焕公款旅游、买卖庄基、私分集体资金9.8万元、永乐镇庞家村原村主任李胜英破坏投资环境、侵占开发补偿资金、侵害群众利益,涉案资金111万元、三渠镇曹家村湾子扬组组长姜宝军借直系亲属之名套取国家粮食款,违规收取庄基费以及虚报支出侵占集体资金11.81万元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案件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6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3人,移送司法机关4件5人,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6年,县纪委将在全县开展“基层廉政建设年”活动,每季度进行一次涉农领域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让农村“微腐败”无处遁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