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县纪委三项举措提升新任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来源: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7-14 09:31:17

县镇(办)纪委(纪工委)换届后,全县13个镇(办)中有12个纪委(纪工委)书记为新任纪检干部,面对基层纪检干部变动大、新手多、业务生等实际情况,县纪委采取三项举措,大力强化换届后基层纪检队伍建设,避免因纪委换届导致“脱茬断档”问题出现。


针对“技能不足”问题,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

针对新任纪检干部工作履职技能不足的现象,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专题举办新任 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三期,每期为期两天,就纪检监察职能定位、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案件审理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开设专题讲座18次,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 子成员、各部室主要负责人逐一进行授课辅导,并适时邀请中省市纪检监察工作专家学者进行面对面授课,多种渠道为新任纪检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充电输能”。 组织新任纪检干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提素质、强本领、讲担当,做合格纪检监察干部”活动,并围绕“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如何严以用权”、 “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等课题积极开展交流讨论,提问题、谈感受、讲心得,通过集中交流讨论推动新任纪检干部凝聚智慧,为新任纪检干部履职提升业务 水平和业务素质注入“补脑剂”。


针对“职责不清”问题,进一步深化“三转”要求

针对新任纪检干部刚刚上任,面临自己对职责定位不清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进一步深化 “三转”,严格落实专职专用要求,规范镇(办)纪委(纪工委)书记职责分工,要求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不参与与履行纪检职责无直接关系的工作,为专职纪检监察 干部真正实现回归主业、履行主责锻铸执纪“利剑”,为他们凝心聚力执纪问责注入“提神剂”。在新任纪委书记上任后,县纪委领导分组到各镇(办)督查纪委 (纪工委)书记职责分工情况及专职纪检干事配备情况,明确规定凡是发现纪委(纪工委)书记专职不专用问题,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目前,全县13个镇 (办)纪委(纪工委)书记均已实现专职专用,并每个镇(办)至少已配备专职纪检干事1名。建立健全基层纪委(纪工委)联合履职、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并将 纪律审查的重点延伸到村(社区)、站、所,切实增强基层纪检队伍履职能力。大力开展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基层纪委(纪工委)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有效深化“三转”。


针对“经验不足”问题,进一步开展“跟案学习”

针对新任纪检干部工作经验不足的现象,县纪委启动实施新一轮的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工 作制度,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加强实践锻炼。目前,县纪委已制定新任纪检干部分期分批到县纪委进行跟案学习的计划安排表,分六批次选调基层新任纪检监 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挂职锻炼并安排在执纪办案第一线,实践学习纪律审查、查案办案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要求挂职各部室负责人认真开展业务指导,全力做好 “传帮带”,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片联片等多种授学形式,引导上挂人员熟悉办案流程,在实践操练中掌握办案思路、对策、方法和技巧,为新任纪检干部提高依 法履职和执纪办案能力注入“壮骨剂”。挂职人员挂职期间由县纪委监察局和派出单位实行双重管理,期满后县纪委监察局对挂职干部工作表现进行考核鉴定,及时 向派出单位反映反馈,并存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今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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