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县纪委常委包抓纪律审查制度助推惩治“微腐败”
来源: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12-19 09:44:56

2016年5月,接到口镇王家庄村群众龚某举报该村支部书记张某、村主任龚某在2015年移民搬迁工作中,向群众索要活动经费,把不符合搬迁条件的户放进搬迁户中,以及让部分群众采取改头换面等手段,骗取国家扶贫资金,在落实低保户中优亲厚友等问题。泾阳县纪委领导高度重视,采取提级办理的办法,由县纪委常委包抓负责调查并回复群众。

经查,王家庄村支部书记张某和村主任龚某在2015年实施移民搬迁项目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不符合移民搬迁政策的8户群众享受国家补贴,收取42户移民搬迁户资金共9.15万元,用于村上日常开支。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口镇王庄村支部书记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主任龚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王庄村支部书记杨某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纪资金2.37万元。8月份,县纪委常委把调查结果向举报人进行了回复,得到了举报人的好评。

2016年以来,泾阳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各级纪委全委会精神,充分发挥纪委常委在纪律审查中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娴熟、敢于担当的优势,推行县纪委常委包抓纪律审查制度,夯实了常委的办案责任,形成了纪律审查工作的合力,推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进一步查处。目前,县纪委领导共包抓领导干部线索33件,立案33件, 党政纪处分60人,挽回经济损失123万元,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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