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泾阳县委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一核心和根本,压实责任,严明纪律,从严问责,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谨记使命,教育全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委三项机制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通过发放口袋书、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进行知识测试、举办电视知识竞赛、举办“泾阳县大讲堂”、组织巡回宣讲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结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县委对原有县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修改完善,共修订完善28项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走向规范化。
压实责任,各级党组织主动担当主体责任。制定出台了县委《关于落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为8大板块、47个具体项目,明确了7名县级领导,14个牵头单位和30多个参与部门,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组织召开了镇(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直指镇(办)党委在抓党建和履行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让党委负责人“红脸出汗”,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压力。
严明纪律,县镇两级换届圆满顺利完成。紧扣换届年主题,4次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换届纪律工作。开展了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层层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畅通信访、“12380”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三位一体”举报平台,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落实考察全程纪实和“一人一袋”备查追责制度,建立了完整的换届工作档案。充分发挥考察“检视”作用,严格做到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有关信访举报必查。对干部考察考察期间接到的群众举报,予以紧急叫停,及时派员调查核实,中止了4名干部的被考察资格。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101人,组织廉政考试5场,确保正确选人用人。
重拳出击,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通过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先后对扶贫领域整村推进、移民搬迁、产业化扶持和农业综合开发、财政“一事一议”等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涉及310个项目,114个行政村,17个产业合作社。通过多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36件,共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各类问题23个,立案26件,党政纪处分44人。1--12月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6件,党政纪处分118人,责令向群众退回违规收取资金34万元,为村集体账户追回资金79.14万元,追缴县财政资金82.8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就其中的7起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发文通报。通过专项检查和从严查处,在全县形成了整治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先后有13名基层干部主动向县纪委交代违纪问题,并有3名干部主动向县纪委上缴违纪资金。
从严问责,倒逼各级干部履职尽责。制定出台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约谈办法》,明确将党组织负责人抓党的建设不力,管党治党不严作为约谈情形。今年县委主要领导先后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
2名镇党委书记进行了专题约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委紧扣条例中列明的问责情形,要求县纪委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及负责人坚决实施责任追究。今年来,先后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
8名科级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处分
2人,诫勉谈话
6人,并通过会议形式,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通过严肃追责,为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再次敲响了
“警钟
”,形成震慑的连锁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