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县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推“三个助力”
来源: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6-19 10:42:56

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以推进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为抓手,强化监督执纪举措,为泾阳追赶超越打赢“三场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公开两督查”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公开张贴《泾阳县精准扶贫领域信访实名举报有奖公告》,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途径,鼓励群众对身边腐败问题署实名举报,目前已接到有效举报37起,其中关于贫困户识别方面共有30起,经过调查核实,因举报属实剔除贫困户12户,因举报失实保留9户,通过群众举报实现纪委精准监督,从而达到贫困户精准识别。开展每日督查,联合县电视台组成5个督察组,对帮扶工作资金使用、驻村干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暗访督查。目前,已有11个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12名驻村工作人员因工作作风浮漂被通报,9名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被集中约谈,2名作风不实的党员干部被给予党纪处分。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检查,以专项检查为“利剑”,全方位摸排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通过专项检查,查处兴隆镇崔黄村支部书记黄向科违反廉洁纪律,在2011年任崔黄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申请给本人及家属办理农村低保并领取低保金2.885万元,黄向科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农村低保金予以收缴至县财政。今年1至5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7件,党政纪处分7人。


“一严查两问责”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县纪委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执法主体履行监管责任的再监督,严肃查处环保执法任意随意,对企业破坏环境、偷排偷放监督不力,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等行为。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失责行为,严肃问责环保责任人不落实、工作敷衍应付等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用好问责制度利器,倒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各级移交的、群众举报、检查发现的损害生态环境问题,快速启动问责程序。针对群众举报的北部矿山关停整合期间,14家矿山企业私自违规生产,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影响问题,经县纪委调查,县矿管办领导班子被集体免职,党组书记、主任钱晓东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孙国涛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纪检组长蒙建革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本起案件涉及单位10家,处理处分人员共20人。


“一从快四整治”助力市场环境规范。对搞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一律从快查处,持续形成震慑。以服务企业、服务招商、服务项目为主导,整治主管部门对窗口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监督不力问题;整治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干预政府采购等行为;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民生工程领域质量监督失责等行为;整治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县交通局副局长王锋分管运管所期间乱收费,私自制定罚没任务,违规发放任务提成、补贴14.26万元,私自安排收取永乐站租赁费8.4万元未进账,并从中列支8万元用于支付运管所办公楼建设,王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城管局市容管理监察大队中队长米伟、蒙忠平2名同志行政慢作为,对所管理路段监管不到位导致负责辖区小摊点乱停乱摆,二人均被进行了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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