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党员干部由“破纪”滑向“破法”的现象出现,泾阳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各种形态,坚持抓早“未病”常打“预防针”、抓小“初病”及时“诊治”、抓严“大病”急速“治疗”、 抓狠“重病”动“大手术”,有效防范、惩治了违纪违法和犯罪行为。今年1-4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实施警示训诫及诫勉谈话98人;党纪轻处分54人;党纪重处3人;移送审查起诉1人。
一是坚持抓早“未病”常打“预防针”。党员干部的违纪往往是从小错开始的。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小过即问、小错就纠,从小事小节小错抓起,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性谈话函询、常态化明查暗访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通过提醒告诫,及时注射“预防针”,使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今年前四个月,全县共运用 “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98人。
二是坚持抓小“初病”及时“诊治”。泾阳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鲜明导向,一方面,加强对各种信息的研判分析,着重从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检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查找线索,发现问题,实现对轻微违纪行为的及时查处。另一方面,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积极性,压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各类“小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得咎。截至目前,全县党纪轻处分54人。
三是坚持抓严“大病”急速“治疗”。该县纪委监委各部室充分履行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职责,以开展环境保护、精准脱贫及营商环境等为重要载体,深入发现问题较大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坚决实施重处罚促使其及时反思、悬崖勒马。今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社会影响比较大的问题,共立案查处各类“大病”案件3件,充分体现了执纪审查的严肃性。
四是坚持抓狠“重病”动“大手术”。泾阳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经常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强化摸排严重违纪同时涉嫌违法的各类腐败问题线索,对严重违纪同时涉嫌违法的腐败分子,严惩不贷,除通过纪律处分予以惩戒外,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形成有力震慑,在立案审查后发现一人涉嫌犯罪,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泾阳县纪委监委 刘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