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县卫生局采取签订医药购销廉政协议书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来源: 作者:泾渭分明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06-30 08:07:37





       为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药产品经营秩序,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县卫生局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加强对3家县级医院和16家地段医院的行风建设管理,先后抽调专人,成立医院监察室,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近日,县卫生局组织县医院和28家医药产品代表召开了医药购销座谈会,同时签订了医药购销廉政协议书,表明了卫生部门和医疗系统坚决杜绝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决心和立场。特别是对医院提出的医药购销、廉政购销意见,得到了普遍推广,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和患者的一致好评。
      通过召开与医疗供应商代表座谈和签订《医药购销廉洁协议书》的形式,不仅加强了医疗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有效地整治了行业不正之风,而且还为筑牢预防医药购销商业贿赂防线奠奠定了强有力的保障。


 

上一条:县教育局“四大亮点”践行群众路线 下一条:我县强化效能监察落实“三转”要求

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详细]
中共泾阳县纪委  泾阳县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泾阳县姚家巷29号  电话:029-36222237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陕ICP备130047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