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桥底镇以“章”管人管事
来源: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9-05 16:02:57

近日,桥底镇党委、政府制定印发了《桥底镇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办法》,对全镇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两个主要印章的刻制、使用、管理等分别予以明确规范,为实施对村干部权力运行进行监督提供了依据和标准。

一、以“章”治人,使村级干部依规依纪依法执政。

《办法》中明确了村两委会印章的刻制要求,让村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公章的权威性和唯一性。村两委会公章是村级组织对内对外实施权力的象征,因损坏、遗失或其它情况需更换补办印章时必须依据相关规定报请镇党委、政府调查核实,经同意后给予办理准刻手续,从而实现了对村两委主要干部权力的有效监控,防止干部出现不按程序申请办理、或私刻公章,地下操作谋求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以“章”处事,使党务政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办法》中明确了村两委会印章的使用程序,让村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公章使用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印章使用规定村党支部印章必须经村支部书记同意签字后方可加盖使用,村委会印章必须经村委会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加盖使用。村两委会印章的规范使用更好的理顺了党务政务工作秩序,避免了因滥用公章造成集体或群众资产利益损失的情况发生。

三、以“章”问责,使权力责任问题相生相连共在。

《办法》中明确了村两委会印章的管理办法,让村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印章管理的必要性和安全性。印章管理规定把代表村级组织权利的两委会公章同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两个主要权力人实行分离,通过村民议会制度确定专人保管,确保印章安全,坚决杜绝村两委主要干部一手管事、一手管印。同时,建立村级印章使用登记表,及时详实记录用印批准人、用印事件、用印时间等要素,留存查阅,一旦出现矛盾纠纷问题,则按照谁签字批准盖章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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