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泾阳县水利局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认真理清执纪工作思路,使纪律的“红线”贯串全年工作始终,促进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在水利工作中落地生根。
加强培训教育,强化“四种形态”认知。 “四种形态”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为了使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能够深刻理解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系列部署,切实领会中央正风反腐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水利局纪委通过集中培训、谈心谈话、以案说纪等形式,对“四种形态”的主要方式、运用要义进行宣讲,确保局班子成员及基层党组织书记,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内涵,将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强化压力传导,压实“两个”责任。把用好“四种形态”列入监督责任清单和党委及其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将灵活运用“四种形态”,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四种形态”在水利系统落地生根,使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在水利系统形成常态。
强调抓早动小,做细做实“第一种形态” 。泾阳县水利局纪委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在纪律审查中的重要作用,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约谈、函询、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督促其改正错误。2017年以来,局纪委新任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15人,因违反工作纪律警示谈话1人,因群众反映提醒谈话3人。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确保震慑常在。严肃查处对纪律规矩置若罔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相继立案查处2人,均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同时,对懒政庸政怠政、不作为的严肃问责,对不敢抓不敢管、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2017年,对重点项目推动不力的项目负责人问责5人次,其中警示谈话4人、调整工作岗位1人,;对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不力的支部书记问责8人,诫勉谈话1人,警示谈话3人,提醒谈话4人;对于季度考核末位的基层站负责人问责1人,其中提醒谈话1人。
(泾阳县水利局纪委 杜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