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彻新颁布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严纠身边“四风”问题,1月10日下午,泾阳县司法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专题会,并传达学习咸司发(2017)116号《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制止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会上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崇尚理想信念“高线”,严守纪律“底线”,明规守纪,知耻知止。做到早安排、早提醒、早预防、早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平安祥和。
会上,局党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组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好有关规定,在元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年历年货、节礼及各种预付卡、购物卡、烟花爆竹等。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局纪检组要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无处遁藏。
最后,局党组书记陈新强调:党组要严格贯彻落实好“两个责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纪检组要强化监督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充分利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以上率下,自觉抵制身边“四风”问题,加强道德修养,廉洁奉公。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勤俭廉洁的节日氛围。
(泾阳县司法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