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十六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之后,按照《关于推进陕西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制定巡察反馈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对五个单位党组书记和党组(党支部)进行了反馈。主要采取坚持落实三项制度三个狠抓确保巡察成果取得实效。
落实县级领导包抓制,狠抓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会。8日至15日,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等5个部门反馈巡察意见,县委县政府5名领导分别参加了反馈会,县委巡察办主任张炎生对巡察整改提出4点要求,巡察组长反馈了巡察意见,各党组书记(支部书记)作了表态发言。二是分管县级领导对反馈问题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党校、县医保局、县商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城市建设经济补偿中心等单位联系各分管领导参加被巡察单位意见反馈会,县级分管领导对下一步的反馈问题整改提出了3条措施和3条办法,为下一步问题整改指明了方向。三是项目化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和清单。5个单位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制定项目化清单,明确牵头责任领导,明确完成整改落实时限。
落实部门建章立制,狠抓治理成效提升。
一是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在反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2个月内报送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人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二是召开专题党组会。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5个被巡察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县委党校、县医保局、县商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城市建设经济补偿中心等单位能够结合本系统、本行业实际情况,修改完善7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1个长效机制。
落实部门整改责任,在抓细抓常抓实上狠下功夫。
一是被巡察党组领导核心得到加强。各党组能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贯彻县委书记张渭同志在听取第十二轮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党的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委民主议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被巡察单位党的建设得到加强。通过巡察强化了党员的党纪观念,唤醒全体党员的在党意识。加强对基层组织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从规范组织生活做起,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三是被巡察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增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肃责任追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财经纪律的监管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项党内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