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县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巡察监督
来源:泾渭分明 作者:张炎生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3-03 10:15:22

“李组长,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请你汇报一下对XX单位开展监督的情况”,县委第六巡察组组长王刚在巡察中向县纪委监委派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时要求。

泾阳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办指导县委巡察组除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以外,还对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镇纪委书记履职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纪检监察干部做到监督的再监督,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并向县纪委监委形成专题报告。专题报告篇幅一般在1000字左右,主要分为基本情况、总体评价、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四个方面。总体评价中一般要做出对纪检监察组长或纪委书记的定性,分为履职较好、能够积极履职、履职还存在一定差距三个等次。履职情况主要从职责定位、政治担当、执纪问责、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力求客观公正,既反映正面问题,又反映问题不足,对巡察过程中收到关于纪检监察组长或纪委书记的信访件单独写出。

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共巡察14个单位, 其中4个镇、10个部门,涉及五个纪检监察组长,四个镇纪委书记。县委巡察组力求反映出个性特点,共形成10份专题报告。巡察结束后专题报告将送县纪委监察干部室作为参考。

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谭会党说,我们就是要有刀刃向内的勇气,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的再监督,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的贯通融合。

上一条: 泾阳县夯实巡察任务,落实“三强化三坚持三提升”促使巡察质量不断提升 下一条:泾阳县委巡察办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详细]
中共泾阳县纪委  泾阳县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泾阳县姚家巷29号  电话:029-36222237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陕ICP备130047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