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安排,近期我们将对行政审批局开展常规巡察,请你介绍一下掌握的该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政治生态、廉政风险点等方面的情况……”泾阳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陈瑛巡察前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府纪检组了解情况,为确保巡察高质量备课收集信息。
去年以来,泾阳县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科室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配合机制,为纪检监察机关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推动整改落实提供了制度遵循。完善巡察与组织、审计、信访、财政等各类监督主体的协调机制,通过信息互通、同向发力,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巡前信息共享,有的放矢。在巡察进驻前,采取情况通报、快速协查、咨询答复、听取意见等方式,收集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财政等部门掌握的“大数据”,了解被巡察单位履职尽责和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做到巡前信息无缝对接。对照《巡察村级党组织“三个聚焦”细化清单》61条,与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对接,以“清单化”的方式聚焦政治巡察,为巡察组精准开展巡察监督指明了方向。
巡中提前介入,形成震慑。巡察办建立了组办会商制度,对重要问题线索进行会商后主动对接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召开问题线索会商会,对可查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边巡边交、边查边办,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核实查办,切实增强震慑效应。如2020年6月在中张镇石村发现村文书存在严重违纪问题,第一时间移交县纪委进行处理。
巡后齐抓共管,确保实效。不断健全巡察反馈和整改约谈机制,明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反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达到警示震慑效果。着眼管长远、见长效,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梳理后分类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