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7-03 10:03:22

近日,泾阳县纪委对今年以来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全县通报,具体如下:


1、兴隆镇崔黄村支部书记黄向科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1年,黄向科任崔黄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本人家庭5口人纳入农村低保,从2011年10月至2015年10月违规领取低保金28850元。县纪委给予黄向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资金。


2、口镇瓦尧村主任任志峰、文书宋海军、组长马丙杰违规申报移民搬迁项目的问题。在组织实施2015年瓦尧村移民搬迁项目过程中,明知八组村民马丙金已申报移民搬迁项目,且与其子马先锋未分户,经村文书宋海军提议,村主任任志峰同意,以八组组长马丙杰户的名义制作虚假资料为马先锋申请扶贫移民搬迁项目,致使马丙金户重复享受移民搬迁补助,造成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经济损失4.5万元。县纪委分别给予村主任任志峰、村文书宋海军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组长马丙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任志峰、宋海军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一条:泾阳县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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