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日前,长武县重申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有关规定,要求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在办理个人婚丧喜庆事宜前7天,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将办理事项的原由、方式、时间、地点、规模等具体事宜如实向县纪委报告。县纪委有关科室按程序通过问询事项,指导领导干部学习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严格把关,批准、同意后并递送一份制作新颖的“温馨提示卡”。
长武县纪委设计制作的红(白)颜色的“温馨提示卡”。卡的正面印有设计美观大方的“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项温馨提示卡”字样,正中印有“遵守< 廉政准则>,树立清廉形象;守廉践诺,从我做起”提示语,背面印有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项“十不准”,从操办范围、方式、规模、程序、车辆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做到提醒到位,严格要求。落款为长武县纪委、长武县监察局。
长武县制作的“温馨提示卡”,形式新颖、内含丰富、让人备感亲切。党员领导干部纷纷表示:要认真按照“温馨提示卡”的要求,自警、自省和自律,严格遵守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清白做官,廉洁从政,让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