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延川:纪委创新学习方式扎实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
来源: 作者:县纪委监察委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12-12 16:40:58

自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开展以来,延川县纪委严格按照市纪委创建模范机关活动要求,抓早动快、提前部署、加强领导,采取多种学习形式扎实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

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以来,延川县纪委坚持利用每周例会时间集中进行学习,通过领导带头领学、科室主任辅导讲学、部分干部业务培训专题学等方式,全面系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监察法》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学习,确保了纪与法的有效衔接、法与法的无缝对接。截至目前,延川县纪委已进行10余次创建模范机关集中学习。

二是坚持个人自学。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延川县纪委要求每位纪检监察干部每天至少要抽出一小时时间进行个人自学,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和《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作为个人自学必读书目,并为每位纪检监察干部配发了相关学习读本。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以来,延川县纪委共征订相关学习读本1000余册。

三是创新方式引学。为丰富学习形式,营造学习氛围,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学习,延川县纪委分别在县纪委机关南北两侧副楼创建了两个“读书角”,收藏各类报刊杂志、法律法规、马列经典、廉政文化、纪检业务等8方面书目500余册,为纪检监察干部有效加强学习提供了学习平台,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学习营造了良好学习氛围。同时在楼道更换了7块廉政文化宣传标语和增设了学习专栏。

四是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在进行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创新方式引学的基础上,延川县纪委要求每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做好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学习笔记,要求学习笔记要紧跟学习安排,并将学习笔记作为个人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评优数模的重要评分依据。(延川县纪委监委)

上一条:清涧:对照“初心”学 紧盯问题改 下一条:平利: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着力“入脑入心”

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详细]
中共泾阳县纪委  泾阳县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泾阳县姚家巷29号  电话:029-36222237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陕ICP备130047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