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纪委始终坚持挺纪在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问题严肃查究,绝不姑息。案件审理室严格依规依纪,提出纪律处理或纪律处分意见,确保每起违纪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案件质量更优。
严格把好审核关。在审理本级移送的案件中,严格审核案件卷宗内应有程序,着重审核案件受理范围、被审查人主体身份、移送材料是否完整、初核、立案审查是否超出时限、违纪事实是否清晰、举证资料是否充分、案件手续是否齐全、程序办理是否合法、事实定性是否准确、处理量纪是否恰当、违纪款物处置是否规范等。
做好情理谈话关。区纪委审理室积极探索、总结创新审理谈话工作的新技巧、新途径、新方法,做到每案必谈,在具体的谈话中,尊重每一位被审查对象,同时对违纪事实、案件证据等内容进行再次核实,告知被审查对象享有的权利及义务,听取被审查对象的申辩意见,结合被谈话人违纪事实、性质及造成的后果等,有理有节、耐心细致地向其宣传依据相关党纪政纪对其该受到什么样处分,做到心中有数;注重做好心理疏导教育,使被谈话人消除心理负担,正确认识其错误,同时审理室还充分利用召开支部大会、处分决定执行、回访教育等机会,以案明纪,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切实筑牢程序关。审理室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本级移送的每一起违纪案件,重点把握程序关,使程序合规的观念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始终。对被审查人主体身份情况、案件来源、领导批示、办案程序、事实、证据、定性情况、涉案款物情况、对被审查人的处理建议等进行全面严谨的审核后,审理组通过集体审议和民主讨论形成一致处理意见,并按照要求形成阅卷笔录、审理报告等文书,审理报告经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后,再对违纪人员作出处分决定,同时按照要求将处分决定发至相关部门。
强化提级协审关。案件审理室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乡案区协审”制度,协助基层办案单位进行证据鉴别使用、事实认定、程序把关、定性处理以及案卷资料整理装卷等工作,根据有关党纪条款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对于质量较差案件,严格要求重新审查。经过协审的案件,在处理决定下发之前整卷报送区纪委审理室进行二次审核把关。在执纪审理实践中坚持总结思考、拾遗补缺、不断提升,“乡案区协审”制度日趋完善,运行良好。今年市纪委协审区级违纪案7件,区纪委协助基层纪检组织审理违纪案件51件,给予纪律处分63人。无申诉复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