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有奖举报明白卡3200余张,小微权力清单手册1380本,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读本3200本,接受群众咨询340人(次),现场受理群众举报34件(次)……
7月份以来,清涧县纪委组织信访工作人员深入镇村基层宣传政策、解答疑惑、受理举报,对扶贫领域等“微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下基层接访“赶集会”在清涧已经成为常态,赢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了切实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窗口”作用,筑牢监督执纪问责基础。清涧县纪委以构建通畅、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为目标,畅通举报渠道,强化信访举报规范处置和跟踪督办,推动问题线索“零遗漏”“零流失”。
分类管理“一账清”。围绕危房改造、低保救助、八项规定、“三个助力”等方面建立分类问题线索台账,通过“收、转、办、结”四步严格登记,对每件信访件的接收人,办理人都明确登记,突出了信访办理流程时限、办理人、处理结果以及反馈情况等责任要求,对信件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做到信访来源、办理流向、处理结果等主要信息“一账清”。
规范处置“零遗漏”。按照《清涧县纪委关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归口受理信访举报件办法》,将转办件、报送件、自收件和移送件一并由信访室归口受理,坚持四类处置方式,确保信访举报件无积压,无搁置;对业务范围外的来访,耐心指明诉求路径并提供相应帮助,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不包揽。
红黄督办“无搁置”。坚持多办少转,凡上级纪委转办和重要问题线索一律坚持自办不下转。对上级下转、领导批示的重要信访件,简化程序、急事先办。对重要问题线索,出具《问题线索移交函》,由各纪律审查科室加强督促指导、统一进行处置;对初步核实存在轻微违规的问题线索,由相关调查部门进行及时处置、督办;对即将到核实期限的问题线索,下发黄色《提醒通知书》,提醒承办部门按期办结;超期未结的问题线索,下发红色《督办通知书》,并要求作出书面情况说明。该制度实施以来,县纪委已下发“红黄”通知书7份,推动问题线索办理快速化、长效化。
机制保障“能查处”。建立“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信访室组织协调,职能室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交办、督办、直查、督察”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工作运行机制,坚持程序不到位、事实没查清、结果没反馈、处理不到位、群众有异议的“五不结”,对不按时报结果或不认真解决问题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