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县出台《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选配与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泾渭分明 作者:县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3-18 10:09:22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委巡察工作,不断提升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泾阳县出台《泾阳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选配与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共5章15条,明确了全县初步建立一支50人左右的巡察人才队伍,人员全部纳入人才库动态管理。巡察工作人才库根据巡察任务需要及时调整充实。选配进入巡察人才库人员主要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审计、财政、住建、公检法等单位,有中共正式党员身份,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原则性强、业务能力强的专业干部中选拔。

《办法》提出要将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切实发挥巡察的“熔炉”作用。巡察工作任务完成后,县委巡察办对参与巡察工作的人员作出鉴定,并反馈县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鉴定情况应当作为巡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组织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办法》的出台,将为我县选优配强县委巡察组人员,日益规范巡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大幅增强巡察发现问题的水平与能力,稳步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泾阳县委巡察办主任张炎生信心十足地说。

上一条:泾阳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动员会 下一条:泾阳县委巡察办深化政治巡察

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详细]
中共泾阳县纪委  泾阳县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泾阳县姚家巷29号  电话:029-36222237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陕ICP备130047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