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精神,切实提高巡察成果运用实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月下旬以来,泾阳县委巡察办成立两个专项督查组,采取“三项举措”,对十六届县委四轮、五轮巡察的10个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有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一是坚持方案先行,见人见事细化清单。该县巡察办的专项督察组收集整理了各单位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问题清单和有关问题线索等方面情况,精心制定督查方案,针对各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督查的具体内容、目标任务、督查方式和纪律要求,确保在督查前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紧盯责任落实,多措并举稳步推进。该县巡察办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和查看资料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履行巡察整改中履行主体责任,主要第一责任人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责任清单、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情况逐条、逐事、逐责任人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共谈话40余人,核查核实176项整改措施,确保做到“对账清零”。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从督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能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明确了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落实了整改任务。但仍有个别单位要求不够严、标准不够高的情况,为此,督查组提出具体整改落实建议,要求被巡察单位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泾阳县委巡察办将就巡察整改督查情况向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指出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真抓实改,真正把县委巡察成果落实好、运用好、深化好,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
(泾阳县委巡察办 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