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泾渭分明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09-30 10:37:52

 

泾纪办发[2014]13号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现就国庆期间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组织开展执纪监督检查。国庆期间,省、市纪委将进行明查暗访,县纪委将成立若干检查组,通过突击检查、发票倒查、电子取证等方式,深入机关、单位、商场、酒店、旅游景点和农家乐等,重点对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务用车,使用公款或指使、默许下属单位安排吃喝、游玩等活动,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活动,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用公款为个人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及违反工作纪律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进行明察暗访。
        2、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各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上级批办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媒体监督曝光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快查快办、专人督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要落实“一案双查”规定,在追究违规违纪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县纪委要把日常性监督与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绝不姑息迁就,切实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加强监督,铁面执纪;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等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核查处理,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坚决防止反弹。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对节日期间公车封存、节日值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狠刹节日期间公车私用、公款请客送礼、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用钉钉子精神纠正“四风”,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确保廉洁过节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各单位务必于9月30日17:00前将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情况及其统计表、公车封存、假期值班等情况及时上报县纪委办公室。
 
 
中共泾阳县纪委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
 

上一条:春节将至,请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把好“廉节关”,度过一个祥和幸福的春节! 下一条:国庆将至,请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八项规定,廉洁自律,拉紧拒腐防变弦,并祝广大党员干部及家人度过一个愉快的国庆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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