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市纪委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和新要求,3月29日上午,泾阳县纪委组织召开了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县纪委全体领导、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县纪委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纪委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15年全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并随会向各镇交办重点问题线索19件。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杨虎就做好2016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意见,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查处问题,积极作为,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并全力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二要明确任务要求,切实担当起纪律审查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纪律审查工作任务,突出重要领域、重点问题和干部履职行为,明确提出各镇(办)查办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要占到镇纪委办案总数的65%以上。注重工作效率,要求各镇(办)4月底前完成案件“破白”,5月底前对“零查处”启动约谈程序,6月底未“破白”的镇将进行问责,在年底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零查处”的,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三要讲究工作方法,确保纪律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主动出击捕捉问题线索,并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共同为纪律审查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同时依托协作区,有效化解办案力量不足和阻力过大的问题;四要注重在工作中锻炼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不断强化学习,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会议强调,2016年的纪律审查工作任务相当繁重,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刻不容缓,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思想统一到各级纪委的部署上来,保持坚强政治定力,集中精力,心无旁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