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宴请“老乡”竟用公款报销 清流一校长被“摘帽”
来源: 作者:泾渭分明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5-10-30 18:31:31

     以公务接待为名宴请“老乡”、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食堂招标投标过程中为亲属谋取利益、向管理对象违规借贷……福建省清流县实验中学原校长杨洪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校长职务,并在全县通报曝光。

  杨洪东被查处,起因于今年初的一则网络舆情信息。清流县纪委通过网络发现一个题为“清流县实验中学校长杨洪东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帖子,并呈报县纪委主要领导。很快,县纪委成立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调取了县实验中学财务账簿,核查近年来的公务接待票据凭证,一路走访帖子中所提到的接待场所、赴宴人员,向有关人员核实有关接待情况。

  调查组掌握大量证据材料后,决定与杨洪东“面对面”。

  “这几张发票是怎么回事?当时都宴请了哪些人?”调查组开门见山地问道。

  “由于学校管理严格,得罪了不少教职工”,“这绝对是诬告,请调查组务必帮助澄清事实”……面对调查组,杨洪东“泰然自若”地反驳道,只字不提宴请“老乡”一事。

  “这几张审批单上的接待对象都是哪些单位的,学校食堂承包又是怎么招标投标的,小卖部的借款收据是怎么回事?”调查组把一摞证据材料摆在杨洪东面前。在铁的证据面前,杨洪东承认了全部违纪事实。

  经查,2013年4月19日、26日、28日和2014年6月17日,杨洪东先后四次公款接待“老乡”,并将应由个人支付的招待费用2439元,在学校财务报销支出;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亲属低价竞标到学校食堂,以年利息16%违规借贷12万元给学校小卖部并从中获利7680元。

  经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杨洪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回违规报销的费用,收缴违纪所得,建议免去其校长职务,调离工作岗位,并在全县通报曝光。(王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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