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这是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查办腐败案件领导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创新。
今年,中央纪委选定五省三单位作为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他们承担着改革“侦察兵”、“尖兵”的重担。作为试点单位之一的陕西省纪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落脚点放在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上,取得了新成效。
9月9日,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官方网站“秦风”网发布信息:陕西省侨联原党组书记郑良驹,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路,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于保华涉嫌违纪接受调查。
这些是陕西省纪委、监察厅正在调查的“老虎”中的其中几个。
今年以来,全省初核7309件,立案4106件,同比分别上升50.6%、37.2%;党纪政纪处分4280人,其中厅局级20人、县处级127人,同比分别上升122.2%、138%。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改革领导小组,选定6个试点单位,召开7次推进会。
中央纪委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后,陕西省委、省纪委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通过了省纪委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省纪委及时成立了由主管案管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的省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专项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重大事项。明确了领导小组负责省纪委试点工作,同时推动下级纪委试点工作的落实,确定省纪委案管室为日常办事机构。
为了使试点工作具有引领性和带动性,省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反复讨论,最终确定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尽相同、近年来查办案件工作整体情况各有差异的西安、榆林、商洛3个市纪委作为市级试点单位。根据部门不同特点选择了省政府国资委纪委、省公安厅纪委、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作为省直部门的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纪委先后召开了7次不同层面的协调推进会,进行分类指导,并深入试点单位调研,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明年改革工作的全面开展打好基础。
规范操作程序
围绕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同时报告”设计报送流程图、印制专报制式文书。
在推进试点工作中,省纪委紧紧抓住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必须“同时报告”这个关键,设计了报送流程图,印制专报制式文书,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情况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同时报告”做到了同一文号、同一文书、同一时间,从制度上保障了“同时报告”的落实。为统一和规范试点工作,省纪委召开了试点工作情况沟通暨培训会,印发了委厅机关试点工作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报送(报告)流程图、相关报表、文书样式、报送清单等供各试点单位参考,并就如何填写上报作了详细说明。
在工作实践中,西安市纪委制定了“线索处置情况报送流程”等四个流程图,对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内容、范围、程序、时限、处置方式、监督指导、检查管理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各试点单位没有线索或查办案件情况的,实行“零报告”制度。榆林市纪委要求各试点单位在报送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报告表》的同时,一并报送举报材料复印件和案件调查报告,有效地防止了重要线索瞒报、漏报及压案不查、查而不结和处分畸轻畸重等问题的发生。试点以来,按照中央纪委确定的报送范围和时间节点,省纪委及时向省委、中央纪委报告了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
加大办案力度
今年以来,省纪委和试点市立案数纷纷上升。
陕西省纪委将下级纪委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同时报告”情况,纳入查办案件工作考评考核范围,夯实了各级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的责任。省纪委对各市(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委厅机关各案件室,查办案件初核、立案、处分、大要案、依纪依规办案等情况,统一进行综合考评,每季度通报全省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对没有自办案件、考核结果靠后的,约谈纪委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加大办案力度。
今年6月初,省纪委接到群众反映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汪汉臣有关问题的举报信。该集团是陕西省政府投资的国有独资企业,资产总额超千亿,主要经济指标稳居全国有色行业企业10强、中国企业500强,在业界知名度很高。
经省委主要领导批准,省纪委在审计、检察、公安等机关的配合下,对汪汉臣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核查,发现其涉嫌收受他人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违纪问题:汪汉臣任宝钛集团总经理期间,宝钛集团存在不按规定公开招标、不按中标价签订合同、工程不按规定结算等问题,涉及项目合同金额近28亿元。8月7日,中共陕西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汪汉臣涉嫌受贿问题立案调查。
借助这次改革试点“东风”,省纪委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快查快办、早结早移,不断提高办案效率。今年以来,省纪委机关初核25件、立案16件,同比分别上升60%、275%,共查处了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周建明受贿案、省能源局副局长闫征受贿案、省委党校副校长秦国刚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案、省煤田地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崔忠省受贿案、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原常务副院长程宝军受贿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与此同时,西安、榆林、商洛三个试点市,立案数量分别为490件、763件、392件,同比分别上升75%、54.1%、88.4%,明显高于全省增长幅度。
加强监督指导
省纪委对下级纪委上报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进行分析、回复、监督指导,确保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科学规范。
陕西省纪委加大对试点单位工作指导力度,对上报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由各案件室负责进行审查,经室务会讨论,由室主任签字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回复下级纪委,并做好后续跟踪督办工作。在书面回复时,对下级纪委上报有不同意见的,提出明确的监督指导意见;对下级纪委上报没有异议的,明确同意意见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目前,省纪委各案件室对下级纪委上报的情况,分别以书面、电话询问、当面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了监督指导,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派员指导。其中,省纪委对西安市纪委上报的11件线索处置情况,逐一提出了书面审核指导意见。
同时,省纪委注重与试点单位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的沟通,督促各试点单位加强对下级纪委的指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西安市纪委开展问题线索大清理,梳理出2012年以来所有转交试点单位的信访举报939件,与试点单位逐一进行核对,督促他们对尚未了结、可查性强的95件线索及时开展核查。榆林市纪委对县区纪委和市直部门纪检组报送的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报告,认真审核把关,在规定时限内先后对10件线索提出不同处置意见,责成有关县区、部门进行重新处置,对1个拟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改变为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商洛市纪委建立线索处置集体研判制度,规定重要线索由案管室提出初步处置意见,由书记、主管副书记和分管常委组成研判小组,进行集体研判,形成处置意见,将线索处置决策由“个人裁决”规范为“集体会审”,有效防止了线索处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通过开展试点工作,不但带动和促进了全省查办案件工作,更有力地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省委针对干部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了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等两项制度。近期,省委从严查处了西安市个别领导干部聚会吃喝问题,其中对雁塔区委书记李德文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没有尽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予以免职、调离岗位。西安市纪委向市委报送拟初核3名正局级一把手、3名副局级一把手的问题线索,市委立即全部批准同意。商洛市纪委向市委报送拟初核的9件问题线索,市委立即全部批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