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纪委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剑指群众身边腐败案件和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保持了案件查办工作的强劲势头。
一是围绕民生工程,持续开展执法效能专项督查。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强化执法效能监察。协助县委、县政府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和跟踪问效,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惠民资金管理等项目列为行政效能监察重点,实施立项监督。目前,已完成了8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5 个重点项目建设,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村级卫生室建设等5项专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发现各类问题59个,下发监察建议书25份,提出整改意见65条,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3人次,有效遏制了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是围绕“四风”问题,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今年县纪委将各项纪律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遵规守纪明察暗访工作的意见》,重点对全县各镇、各部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等13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采取重要节点检查和日常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全县已开展重要节假日集中检查7次,经常性明查暗访活动7轮,共发现违纪问题线索15件,转立案8 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实施警示训诫7人,清退临聘人员1人。
三是突出审查重点,以零容忍态度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今年县纪委把查处案件作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突破口,重点查处镇村干部在征地拆迁、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小官大贪”的典型案件。如对太平镇石刘村主任刘建辉收取群众桩基款未进账、以集体名义报销私人购买物品等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给予刘建辉留党察看处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39万元。泾干镇大曲子村支部书记胡建强、村主任王奉义,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用村集体资金为15名村组干部违规发放6年补助工资共计26.86万元,给予二人警告处分,挽回经济损失26.86万元。高庄镇山西庄村党支部书记朱文涣在本村征地过程中,与村干部私分清理地标费5.7万元,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案件 50件,立案49件,结案4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8人,挽回经济损失87.59万元。
四是创新办案方式,集聚力量核查群众身边“四风”问题。为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泾阳县纪委集聚全县纪检系统干部力量,集中时间段,利用 7、8两个月,集中核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摸排线索35个(其中市纪委下转5个),全县纪检系统60人参与线索核查工作。实行“协作区”办案2个,抽调了3镇1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干事到三渠、崇文镇协作办案。实行乡镇纪委与县直部门纪检机构联合办案,成立联合办案组6个。实行领导包抓、调查组长负责制,深入基层核查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目前,已立案11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
五是拓展举报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县纪委将拓宽领域、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作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一环,除信访室直接接待群众来访,执法效能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主动出击寻找案源线索外,通过“泾渭分明”网站和手机信息发布平台设置信访举报专栏、公开举报电话,开通“泾阳县纪委监察局”微信平台和微博,利用新媒体,搭建起民意诉求的畅通渠道,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到目前为止,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2件,办结率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