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陕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作者:泾渭分明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5-10-14 16:21:59


        1.商洛市水保站站长董贵青,2015年6月召开会议决定,由工会组织该站职工外出学习参观。6月18日该站副站长宋扬、李雪鹏带领6名干部前往照金参观;19日前往周至县水街沙河水利风景区游玩,下午返回商洛。公款报销车辆运行费、差旅费1549元。商洛市纪委给予董贵青党内警告处分;商洛市水务局对宋扬、李雪鹏诫勉谈话。

  2.安康市石泉县林业局副局长、蚕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韩燕明,2015年2月主持召开会议决定,以“干部职工技术指导费”名义,用财政拨付资金给本单位30名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3.23万元。石泉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咸阳市彬县北极镇郭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郭金博,2015年2月和该村文书、会计王新科商议后,用村集体资金购买2张面值2000元购物卡,用于个人消费。彬县纪委给予郭金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新科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陕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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