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咸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权王军在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2-21 16:00:37

牢记使命担当  忠诚履职尽责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咸阳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4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第七届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省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把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作为重要遵循,坚持尊崇党章,将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及“学思践悟”专栏文章,全面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在目标任务、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上及时跟进,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市委出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措施》,带头并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指出存在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约谈县市区委书记、市级部门党组书记。各级领导干部把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市纪委先后两次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党纪处分条例、换届纪律等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围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修订考核办法,改进考核方式,注重结果运用,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县区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进行了约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2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党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19人,持续释放失责必究的强烈信号,有力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实。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得到坚决纠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经常抓、抓经常,紧盯重大节日和关键时间节点,累计派出检查组466个,对3186个单位和部门、175家超市商场、204家饭店、44个农家乐和118个旅游景点进行了明察暗访,从严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办婚丧喜庆和违规使用公车等突出问题。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2起,党政纪处分111人。重点查处了违规公款吃喝22起24人、违规公款旅游8起11人、违规发放津补贴18起27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4起4人、大办婚丧喜庆9起9人、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26起31人。武功县卫生局原局长杨金录等6人公款旅游,乾县漠西司法所所长上官明奇违规使用公车,泾阳县杨梧村党支部书记魏志刚、村委会主任秦新安违规发放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得到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

(四)纪律审查力度持续加大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344件,初核1723件,立案1308件,结案1301件,党政纪处分1618人,挽回经济损失2893万元。立案审查县处级干部案件14件,党政纪处分22人;立案审查乡科级干部案件167件,党政纪处分226人。严肃查处了兴平市金城广场项目腐败问题,调查处理4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8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立案查处陕西秦稷粮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腐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9人。

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认真抓好反馈意见整改。移交的200件问题线索初核了结或协调解决135件,约谈函询6件,立案59件,党政纪处分8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已经建立,对市级部门的巡察工作正在开展。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既严格执纪、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又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全市诫勉谈话251人,约谈259人,函询124人;党纪轻处分1108人,政纪轻处分291人;党纪重处分225人,政纪重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41件56人。

(五)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力查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交办线索、专项检查督办、提级办理案件等方式,持续传导压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71件,党政纪处分713人。秦都区曹家寨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养社,兴平市桑镇财政所原所长焦小刚,彬县魏兴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建军、村委会原主任李宝群等26人严重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被移送司法机关。市纪委聚焦扶贫领域,重点整治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向各县市区交办问题线索95件,立案75件,结案72件,党政纪处分98人,组织处理1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六)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提素质、强本领、讲担当、做表率”教育实践活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县市区纪委完成了第二轮内设机构改革,监督执纪机构达到内设机构总数的74%,监督执纪人员达到编制总数的78%,职能定位进一步聚焦。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县镇纪委换届工作,113名优秀干部走上县镇纪委领导岗位,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按照“全员覆盖、分级培训”的原则,采取各种形式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268人次,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认真贯彻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制定《纪律审查工作纪律规定》《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签订纪律审查工作承诺书,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7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组织处理,5名纪检监察干部因违纪违规受到党政纪处分,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格。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意识不强、落实不力,层层传导压力不够;有的忽视日常管理,不注重抓早抓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不到位。一些单位“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漠视党纪国法,插手工程项目、干扰执纪执法等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缺位,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报告处置的不及时报告处置,该问责的不去问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够取得明显成效,靠的是各级党委坚强有力的领导,靠的是全市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靠的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和智慧。总结回顾以往的工作实践,我们形成了一些认识和体会,对今后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不断丰富发展。

第一,坚守政治站位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纪委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队伍是政治工作队伍,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工作,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实践证明,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坚守政治站位,校准行为准星,绷紧作风之弦,才能坚定政治方向,才能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第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委按照市委的要求,聚焦党的建设关键问题,强化责任意识,传导责任压力,解决突出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效。实践证明,各级党委只有主动承担不推诿,履行职责不懈怠,向实处使劲、往细处用力、从严处较真,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才能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第三,纪律审查是最有力的教育和最有效的监督。“诛一恶而众恶惧”。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教育和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了强大震慑,营造了不敢、知止氛围。实践证明,只有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严惩处,以案说教,以惩明纪,才能真正起到震慑警示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纪律审查的综合效应。

第四,深化“三转”是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的必由之路。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精准发力,走出了“参与变协调、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怪圈,做到了定位更加准确,监督更加有力,作风更加优良。实践证明,只有把不该管的事坚决交出去,把该干的事紧紧抓起来,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才能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才能更好地担当起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

三、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学思践悟,在看齐紧跟中深化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新理论新理念新思想,特别是“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党内监督”“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把纪委的自我监督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自觉接受党和人民考验”“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宽松软到严紧硬是一个长期过程,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这些重要思想,为我们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向党中央看齐,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践行,在践行中感悟,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把中央的战略部署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

(二)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严肃查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传播政治谣言、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问题,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阳奉阴违的行为。

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党委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情况,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确保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作斗争,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行为,坚决反对和制止搞小团伙、小圈子等不良现象,坚决反对和制止搞人身依附,坚决反对和制止拉拉扯扯、吹吹拍拍,坚决反对和制止以单位划线、以地域划线,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严格落实“九严禁”纪律要求,把好政治关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确保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换届风清气正。

(三)强化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强化责任担当。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督促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调研督导、提醒谈话和下级党组织书记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责任情况等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抓住“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到底。

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对监督责任缺位,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市纪委将适时就问责条例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用好三项机制。各级纪委要认真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和市委“三个实施办法”,准确区分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无意过失与违纪违法、探索实践与有规不依,客观看待、公正处理干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偏差,把严格执纪与宽容失误统一起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效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抓常抓细抓长,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锲而不舍抓作风。始终保持常抓的韧劲和抓长的耐心,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把纠正“四风”工作抓深做实。密切关注隐身变异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等新问题,对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玩起“障眼法”、打起“游击战”的“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提高制度执行力。要注重制度建设,更要注重制度落实。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执行制度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对用会议、文件落实制度的,把制度变成标语和口号的,因缺乏担当而执行制度不力的,都要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党员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自觉做为政以德、正心修身的榜样,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倡导廉洁家风,带动社风民风。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和经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五)严格纪律审查,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目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着力减少存量,坚决遏制增量。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司法腐败、失职渎职等问题。

发挥反面教材作用。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让严重违纪人员撰写忏悔录,发回原单位党委(党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一些能公开的忏悔录要公开,在市县两级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利用忏悔录教育学员,发挥更大警示作用。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各级党委要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寓监督于日常管理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监督的存在、纪律的严明。各级纪委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要规范谈话函询审批和报告制度,县处级领导干部由市纪委领导同志直接谈,或者同其所在党委(党组)书记一起谈,让本人作出说明,党委(党组)书记签字,交纪检机关核查处置;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对如实说明且属一般性问题的批评教育,予以了结;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

(六)层层传导压力,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坚持齐抓共管。把压力传导到县镇、责任落实到基层。县镇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县镇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管理监督。

突出查处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侵吞挪用、强占截留、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纪行为。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坚决查处监管不力、工作应付、执法随意等问题。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主导或参与欺行霸市等行为。

强化监督指导。坚持上挂下派、协作办案制度,落实市县纪委直接立案查处的要求,查办一批有分量、有影响、震慑力强的案件。对工作措施不到位,停滞不前、进展缓慢的,要约谈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顶风违纪行为查纠不严,甚至袒护包庇、有案不查、瞒案不报,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

(七)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坚持政治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巡察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巡察工作要求,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 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人用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认真开展巡察。今年,市上至少要开展4轮巡察工作。各县市区上半年要完成机构组建和人员配备,下半年全面开展巡察工作,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内对管理的党组织巡察的全覆盖。健全巡察工作制度,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

抓好整改落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敢于直面问题,主动认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巡察办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八)坚持从严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继续深入开展“提素质、强本领、讲担当、做表率”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当起来,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统筹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把政治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进来。抓好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履职能力。适时组织各县市区纪委书记述职,对换届后各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纪委班子建设。

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安排。各级纪委要认真组织学习,弄清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的权责界限,弄清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程序规定,弄清监督执纪权力的负面清单,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行动担当。要把执行规则贯穿监督执纪的全过程,严格请示报告、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规程,重点管好内设机构负责人,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依据规则修订纪律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强化考评结果运用。适时对纪律审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受理线索、案件数量的20%。对各级各部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严肃追究违反规则的行为,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三转”永远在路上,要继续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纪检监察机关更加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内部体制改革,按照中省纪委部署,调整内设机构,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的形式,整合力量,实现派驻全覆盖。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加大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轮岗交流力度,对尸位素餐,不担当、不作为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调整。深入学习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认真学习试点省市改革经验,从思想、政策、组织等方面做好监察体制改革的准备。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牢记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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