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中共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泾阳县监察委员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接受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双重领导。纪委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撤销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或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监察委员会机关依照法律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负责对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承办县委授权办理或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和第六纪检监察室等13个内设机构。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忠诚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县纪委常委会坚持带头学习,学以致用,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切实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全县各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做到政治上坚定。坚持把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2018年1月19日,我县监察委员会在全市首家挂牌,完成了机构设置、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实现了机构、人员、职能的全面融合。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887件,其中立案424件,结案424件,党纪政务处分434人,查处科级领导干部案件14件14人,移送司法机关3件3人。收缴违纪资金37.2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4.51万元。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先后通过印发文件、网站曝光等方式,通报各类典型案例346件次,增强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全年办理留置案件3起,采取留置措施4人,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
积极协助党委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县纪委定期对各镇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24名科级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学习监察法和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和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全县各级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45场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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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3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32人,其中行政32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度收入总计437.01万元。2018年度总支出437.01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0.57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经费减少。上年度结转结余0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437.01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03万元;
(2)其他收入10万元,是市纪委拨入的办案专项经费。
(3)其他收入1.98万元,是组织部转入的日常公用经费。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总计437.0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82.6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4.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39万元。
(2)项目支出54.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是查办案件支出。
本年度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度收入总计425.03万元。2018年度总支出425.03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2.55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3万元,农林水支出2.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15万元,公用经费116.3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09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4辆公务用车的加油及维修、查办案件用车产生的加油费用,实际支出比预算增加11.22万元,主要是因为检察机关划转2辆公车及查办案件力度增加产生的维修及加油费用;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因公来客接待。2018年因公接待来客18批次共95人次,实际支出比预算增加0.1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度按照市纪委要求组织了大型廉政话剧演出,接待演员用餐支出。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用车共4辆(其中2辆为县检察院划转公车),无新购置公务用车,2018年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22万元,比本年预算增加11.22万元,主要是因为检察机关划转2辆公车及查办案件力度增加产生的维修及加油费用。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1.1万元,因公接待来客18批次共95人次,比本年预算增加0.1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度按照市纪委要求组织了大型廉政话剧演出,接待演员用餐支出。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1.37万元,较2017年增加了1.07万元,原因是2018年因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单位组织外出参加业务培训的次数增加。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1.41万元,较2017年增加0.77万元,原因是2018年纪委召开的全系统工作会议次数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支出54.4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检查和案件办理工作。2018年以来,加强对纪律作风的日常监督,先后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纠正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检查,涉农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村两委会换届的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干部作风督查巡查和行政效能监察,完成营商环境“泾阳问政”大型电视问政问题采集录制工作,发现反馈问题68个,重点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887件,其中立案424件,结案424件,党纪政务处分434人,查处科级领导干部案件14件14人,移送司法机关3件3人。收缴违纪资金37.2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4.51万元。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18年度) |
专项(项目)名称 |
(县纪委专项业务经费) |
县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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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县纪委 |
项目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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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年度资金总额: |
80万元 |
54.4万元 |
68%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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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资金 |
80万元 |
54.4万元 |
68%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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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
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887件,其中立案424件,结案424件,党纪政务处分434人,查处科级领导干部案件14件14人,移送司法机关3件3人。收缴违纪资金37.2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4.51万元。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案件数量 |
400 |
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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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专项检查全覆盖 |
9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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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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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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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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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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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通报曝光,增强震慑力 |
持续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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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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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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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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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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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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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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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
填报单位:中共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自评得分: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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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
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撤销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或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负责对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承办县委授权办理或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
本年度支出总计437.0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82.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4.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39万元。项目支出54.4万元 |
(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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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指标值计算公式和数据获取方式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
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预算 完成率 (10分) |
10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9分。 预算完成率在90%(含)和95%之间,得8分。 预算完成率在85%(含)和90%之间,得7分。 预算完成率在80%(含)和85%之间,得6分。 预算完成率在70%(含)和80%之间,得4分。 预算完成率<70%的,得0分。 |
1 |
362.7 |
437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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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 (5分) |
5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0.17 |
362.7 |
6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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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指标值计算公式和数据获取方式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
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支出进度率 (5分) |
5 |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3分;进度率在60%(含)和75%之间,得2分;进度率<60%,得0分。 |
半年0.57;前三季度0.82 |
362.68 |
半年205.81;前三季度:298.5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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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
5 |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20%和40%(含)之间,得3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0分。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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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预算管理(15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 (5分) |
5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1.02 |
24.5 |
25.09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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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规范性 (5分) |
5 |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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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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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指标值计算公式和数据获取方式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
过程 |
预算管理(15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5分) |
5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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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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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履职尽责(60分) |
项目产出 (40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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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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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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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2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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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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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直接细化成部门年初绩效目标中的指标,并根据重要程度赋权。 2.“绩效指标分析”是指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从“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是否可获取,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等角度,从产出和效果类指标中找出需要改进的指标,并逐项提出次年的编制意见和建议。 |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39万元,较上年增加23.11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委成立,人员增加,办公设备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0.99万元,根据我单位监察体制改革需要,购置办公设备0.9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