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县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考试闭卷考试题库
来源: 作者:县纪委监察委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3-12 05:22:55


1、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是什么?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

2、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什么?

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开宗明义,强调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义务有哪些?

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二)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5、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有几条,内容分别是什么?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共四条,分别是:1.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2.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3.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4.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共四条,分别是:5.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6.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7.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8.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6、如何区分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 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 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违纪行为分为几大类?分别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违纪行为分为六大类。分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六类。

8、《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对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哪些?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一)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二)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一)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二)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9、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哪些职责,应当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 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疏于监督管理, 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 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10、《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员应该履行的监督义务有哪些?

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
(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二)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11、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具体内容?

一是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排部署;二是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教育课;三是主持召开一次汇 报会,听取所分管部门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四是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或警示训诫谈话;五是对分管范围群众反映突 出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

12、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哪些原则?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13、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和受处分期限分别是什么?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受处分期限分别是警告,一年;严重警告,一年半;撤销党内职务,两年;留党察看,不超过两年;开除党籍,五年。

1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党纪、政务处分种类有哪些?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政务处分类型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15、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 案件有关的财物;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建议有关机关 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16、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什么情形的,应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收受或者给予他人财物,安排或者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利 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 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 者不实材料的;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17、《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阐述了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坚定理想信念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五)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七)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八)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九)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十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十二)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18、《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应当报告哪些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答案:①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②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③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 况;④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⑤配偶、 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⑥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19、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四个意识、五位一体、五大发展理念的内容分别是什么?

1)“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2)“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3)五大发展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4)四个自信,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5)四个意识,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0《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党纪、政务处分种类有哪些?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政务处分类型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上一条: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 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详细]
中共泾阳县纪委  泾阳县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泾阳县姚家巷29号  电话:029-36222237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陕ICP备130047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