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管住“小微权力” 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来源:泾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12-08 10:19:27

“泾干街道望泾村王某某在担任村委会副主任、南组组长期间,违规将南组集体收入七十余万元存入其个人账户,公款私存,其行为违反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对此,王某某同志负有直接责任……”日前,泾阳县纪委监委在2023年泾阳县农村基层干部专题培训班上对该县基层干部关于集体“三资”管理、干部作风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此前,泾阳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县泾干街道望泾村村干部王某某,为便于小组集体资金管理,经小组村民代表集体会议同意后,在明知将村集体资金存入私人账户属于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将南组集体收入七十余万元存入其个人账户,最终王某某被泾阳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涉案款物及孳息合计七十余万元也已退还至望泾村经济合作社账户。

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落脚点,聚焦公章管理使用、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干部作风等方面的“小微权力”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严惩基层“微腐败”,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以前不太了解村集体资产状况,现在村里的资产结构、收支情况等都会及时公开,而且内容简洁明了,大家都看得清、看得懂,心里也都有个底。”在该县三渠镇白杨村的村务公开栏前,群众一边仔细查看公示内容,一边满意地说道。

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也是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的重要抓手。该县纪委监委将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事项纳入季度监督重点以及各镇(街道)纪(工)委监督清单,紧盯基层权力运行风险点,通过现场检查、查阅台账等方式对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使用、公示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管好、用好村集体经济资金,切实维护村集体和群众切身利益,助推“小微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以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为监督重点,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村(社区)干部管理措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底线管理,督促谨慎用权。同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贴身监督”作用,指导村级监督员对“两委”干部行使权力、集体“三资”管理、财务报账手续等情况全面监督,有效督促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规范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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