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我县“多管齐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来源: 作者:泾渭分明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10-16 09:53:40




        今年来,我县全力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围绕“一岗双责”要求,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

        完善干部管理,强化权力监督。出台了《泾阳县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初始提名“四荐四审两推一定”办法》,完善干部初始提名方法,进一步明确提名流程,落实提名责任。通过推行票决制,实现了干部任职票决全覆盖,有效构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干部任职讨论决定平台,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水平。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中聘任干部监督信息员,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完善《泾阳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先后对18名领导干部的离任工作进行了监督交接,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委托县审计局对22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畅通举报受理渠道,构建起网络、电话、手机短信、信访四位一体的举报受理平台。

         抓好专项整治,推进案件查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确定了23项工作任务。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先后曝光单位36家、41人;及时调整、清理违规占用办公用房3769平方米;清退超标公车12辆,清退率100%;压缩“三公”经费60万元;清理“吃空饷”人员20人,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1人,超职数配备干部121名,有效的推进了纪检监察系统案件查办。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0件,转立案21件,党政纪处分23人,实施警示训诫12人。初核案件线索81件,立案78件,结案79件。其中县纪委办结16件,镇纪委办结60件,县级部门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办理3件,处分人数87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挽回经济损失672.06万元。

        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执纪监督。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了《十项规定》,清理各类临时机构27个,各类会议同比下降2%,文件同比下降8.25%,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同比下降9%。印发了《泾阳县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管理规定(试行)》,狠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将明察暗访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的有效手段,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检查。抓住春节、国庆等重要节点,对八项规定执行、公车管理、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先后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公车管理、节假日值班、工作纪律、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实施明查暗访15次,全县通报4次,曝光单位49家,处理人员51人。对存在的党务、政务公开不及时不透明、单位管理不规范、群众有反映但线索模糊等问题,约谈部门主要领导3人,诫勉谈话2人,函询4人,警示训诫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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