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来临之际,泾阳县纪委监委温馨提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勿踩纪律红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严禁利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扫墓、祭祀、游玩和探亲访友等活动;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要求,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坚决抵制封建迷信;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不组织或参与群体性聚集活动。愿您的清明节更加“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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