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 作者:泾渭分明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3-10-05 12:08:08




      人民网北京9月22日电 今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人民网官方微博公布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一审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扣押、冻结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用于抵缴受贿所得赃款的被告人薄熙来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20447376.11元依法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赃款人民币500万元依法返还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其余部分作为薄熙来个人财产依法予以没收。
    三、被告人薄熙来受贿所得赃款购买的位于法国戛纳松树大道7号的枫丹·圣乔治别墅(villa Fontaine Saint Georges, 7 Boulevard desPins 06400 Cannes France)继续追缴,予以没收。   
    该院认为,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接受唐肖林、徐明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收受唐肖林给予的财物,明知并认可其家庭成员收受徐明给予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公诉机关指控薄熙来受贿人民币20447376.11元、贪污人民币5的万元、滥用职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但指控薄熙来认可其家庭成员收受徐明给予的财物中,计人民币1343211元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对薄熙来所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均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薄熙来受贿、贪污所得赃款赃物已分别追缴或抵缴。鉴于其用于购买枫丹·圣乔治别墅的受贿所得赃款系以其依法应予没收的财产抵缴,故该别墅作为犯罪所得应当继续追缴。
    判决书称,被告人薄熙来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该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薄熙来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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