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杨西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通报
来源:泾渭分明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1-15 08:38:37

日前,经县委批准,泾阳县纪委监委对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杨西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西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审查调查期间,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不按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擅自决定重大事项;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拉赞助、要会费;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大额财物。

杨西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并经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杨西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杨西安简历:

杨西安,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陕西泾阳人,大学文化程度,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3月至1992年8月任泾阳县政府办公室干部;1992年8月至1998年11月任泾阳县政府办公室综合工作副主任科员;1998年11月至2002年4月任泾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2002年4月至2005年1月任泾阳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5年1月至2011年1月任泾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人大办公室主任;2011年1月至2016年5月任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16年5月任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2020年12月4日被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职务;2020年12月7日被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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