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郑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泾阳县人民政府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4-15 15:42:11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2021年3月31日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郑 军同志担任县民政局副局长;高防军同志担任县政府教育总督学;

李飒飒同志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杜 拓同志担任县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尔县同志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王跃进同志县农业农材局副局长职务;

李小宁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景新年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由原单位安排一定工作);

李志强同志县畜牧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由原单位安排一定工作);

孙宏亮同志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张胜利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由原单位安排一定工作);

刘 祎同志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杜 拓同志县西咸新区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谢红梅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泾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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